第10号通告张家港市关于使用疫情防控l
张家港市关于使用疫情防控“苏城码”的通告
(第10号)
为深入推进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苏州统一部署要求,我市从年2月22日起启用疫情防控“苏城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苏城码”是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的通行服务码,疫情防控期间在全市范围内通用,可以作为广大民众日常出行的重要凭证,同时作为防疫人员查验的主要依据。二、“苏城码”面向民众开放,准备返(来)张家港人员和已在张家港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必须主动申报,鼓励已在张家港的本市户籍人员主动如实申报,以方便快捷通行。本市户籍人员未能申报的,可以按原有规定和方式出行。三、申请人员可以通过扫描指定转载请注明:http://www.zhangjiagangzx.com/zjgfz/127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