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法院精准施策服务乡村振兴
张家港具有全省最大的强村群体,可支配收入超千万元村数达62个;年,张家港在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位列县级综合排名第一等次。张家港法院出台《关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组建“服务乡村振兴”团队,为张家港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3月25日,全国法院系统首个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在张家港市法院揭牌。
记者张羽馨通讯员沈林娅卜萌露
3月25日,全国法院系统首个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在张家港市法院揭牌,省法院民一庭庭长、法庭指导办主任俞灌南,张家港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羔等出席。
“乡村振兴涵盖人才振兴、产业振兴等多个方面,基层法院处于司法为民的最前沿,我们要找准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法治需求,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张家港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劼纯表示。张家港具有全省最大的强村群体,可支配收入超千万元村数62个,永联村、长江村等村集体获得多项国家级、省级荣誉。年,张家港在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位列县级综合排名第一等次。张家港法院发挥司法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出台《关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组建“服务乡村振兴”团队,为张家港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自年4月起,张家港法院织密双向交流网络,六个人民法庭全面开展法官村干部双向交流活动,选派年轻法官、法官助理下沉基层网格,利用审务工作站、驻村法官工作室、法官联系点等平台,指导和参与基层治理,推进基层纠纷就地化解。
“以前去基层调查、协调,到村里去也不知道找谁,现在都可以直接和村干部对接上,特别是查找当事人,只要一个电话就能解决。”经开区法庭庭长吴丹说道。年,名村官分期入驻人民法庭脱产轮训,参与纠纷化解件;法官常态化下沉网格参与基层治理,指导纠纷化解件。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基层法庭是乡村治理不可或缺的力量,我们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乡村产业发展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乡村安全生产存在隐患等,及时发出司法建议,能够有效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预防此类纠纷的发生。”张家港法院审委会专委刘安说。为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租赁行为,张家港法院积极履行司法建议职责,向相关镇政府发出加强人员培训、合同审核、合同监管、合同清算、问责追责等六个方面管理的建议,堵塞管理漏洞,促进规范运作。张家港农业农村局对此专门发出规范性文件,统一和加强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为给乡村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张家港法院出台《关于加强产权与企业家权益保护的意见》,推动设立全国县级市首家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中心。在澳洋集团设立张家港市首个“知识产权保护司法调研基地”,与张家港经开区签订合作协议,搭建知识产权保护法治行府院联动平台,服务“创新张家港”建设。
“法院对我们企业的发展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和帮助,起到了很好的保驾护航作用,非常感谢法院主动送法上门、征求我们企业的意见。”在朱劼纯带队走访江苏金帆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后,董事长彭正雄欣喜地说。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张家港法院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在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促进乡村社会和谐有序。
年12月7日,凤凰镇矛盾纠纷化解一站式服务中心在张家港法院凤凰法庭揭牌成立,这是苏州市首个实体化、标准化镇级集成式纠纷化解平台。凤凰法庭庭长陈振振介绍说:“中心承载了诉讼与非诉讼服务双重职能,实现社会矛盾纠纷‘一窗受理、一站处置、一条龙服务’,形成‘非诉在前,诉讼断后’的漏斗式矛盾纠纷解决模式。”
创建“无讼村居(社区)”,将“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纳入综治考核,张家港法院放大村官摸排梳理纠纷、人民调解员及时调解、法官依法司法确认的“1+1+1”诉前调解模式功效,联合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创建“法·律同行益站”,推动建设“一庭一室一中心”,通过在律师事务所打造“云+远程”庭审室、律师调解工作室、事务中心,完善调解、诉讼等有机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体系。
为营造弘扬家风、乡风等法治涵养的全方位治理氛围,张家港法院与13家单位建立家事联席会议制度,聘任64名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和心理疏导师,辅助法官开展调解、调查和心理疏导工作。“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和心理疏导师来自不同行业和专业领域,他们了解基层,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共同维护好乡村婚姻家庭关系稳定,推动家风乡风和谐文明。”少家庭庭长洪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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