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法制报今日长治
长治法治政法动态以案说法
我们深度报道我们密切 本刊讯(记者王雪)近日,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农村道路通行环境。 大队驻村辅警定期组织开展文明出行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入户宣传、座谈交流、“大喇叭”播报、喷绘宣传语、张贴海报、悬挂条幅及设置警示标牌等多种形式,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 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现场说法,呼吁农村广大驾驶人在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时要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头盔,同时,重点针对农用车、电动三轮车等群体,借助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驾醉驾等案例讲解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引导村民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辖区农村道路交通秩序。 加强对重点群体及驾驶人的宣传教育,深入辖区农村道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安全宣传材料,向村民们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基本安全常识,为群众提供交通管理工作业务解答,不断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切实做好民辅警人身安全管理潞城“四+五+六”工作法强化执勤执法安全防护本刊讯(记者翟红绒)为进一步提高路面执勤执法安全防护意识,做好一线民辅警人身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长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交警大队运用“四+五+六”工作法,扎实做好安全防护,确保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执勤执法和交通事故处理中的民警和辅警伤亡事故。 执勤常态落实“四必查”。大队要求民警在路面执勤检查工作时,把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装备配备使用情况作为一项必查内容,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坚持每天检查车辆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技术标准,上路执勤前须相互检查身体状况、精神状况,是否按规定着装,是否穿反光背心、佩带警帽、执法记录仪和执勤执法装备。检查是否携带必需的安全防护装备,足够的反光锥筒、提示牌和照明设备等,通过“四必查”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民警生命安全。 出警严格遵守“五步骤”。民警在勘查、处置事故现场时按照“一控、二摆、三勘、四报、五清撤”的要求,快速出警、快速施救、快速勘查、快速清理事故现场、快速恢复交通。一控:及时划定警戒区域。二摆:按规定停放警车示警,放置反光锥筒、警告标志。三勘:快速开展事故勘查、调查取证。四报:严格按照接处警工作流程,处置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上报处警情况。五清撤:协同各部门快速清障施救,力争迅速撤离现场,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纠违确保做到“六严防”。一是在纠正路面动态违法行为时对必须现场纠违的重点违法行为,设好标志标牌并安排民警在后方警戒,从细节处提高民警自身安全防护系数,严防发生自身伤亡事件。二是对车辆进行检查时督促驾驶人将车辆先熄火,严防被检查车辆突然启动引发意外事故。三是在处理违法行为过程中,民辅警之间要明确分工,协同配合,互相照应,严防违法者突然采取暴力抗法,以便进行应急处置。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应对拦截堵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长时间大面积堵塞、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管控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出现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反应,严防突发应急事件处置不当。五是注意执法方式、方法,讲究执法态度,在纠违时始终要把教育贯穿于整个执法过程之中,严防矛盾激化。六是驾车执行任务时,安全文明驾驶,车上人员一律系好安全带,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沁县强力推进“飓风行动”本刊讯(通讯员李猛)8月13日,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各中队、股所负责人和内勤召开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及“飓风行动”研判工作会。 会上,大队长张羽龙通报了前期行动战果,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特别对重点交通违法查处和危险点段排查整改等方面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文晓指出,一要围绕“飓风行动”和“减量控大”工作任务,紧盯上级要求,对标对表,在短板弱项上拿出务实举措,扎实做好防风险、护安全、战疫情、保稳定各项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质按量完成;二是要加强队伍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严格执法流程,提升规范执法能力水平,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敬畏感,坚决杜绝出现新的问题;三是要领导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切实增强危机意识,进一步深入挖掘考核失分原因,有的放矢,鼓足干劲,全力奋起直追,推进落实工作任务,争取新的战果和成绩。
男子被蜇出意外一路护航急送医8月15日上午,长治市屯留公安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求助:家人李某某被马蜂蜇了,出现呼吸困难症状,急需就医。 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联系对方确定对方行驶路线,在西村路段遇到拉载患者的白色轿车。 民警立即拉响警笛,打开喊话器告知沿线车辆避让,打开了一条“绿色通道”。在确保人车安全的前提下,以最快的速度将医院急诊室进行抢救,为救治病人赢得了宝贵的时间。目前该男子已脱离生命危险。
通讯员田冬冬
沁源举办“两站两员”集中培训本刊讯(通讯员王彦伟张一波)为提升农村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规范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和减少乡村道路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安全出行,8月16日,沁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深入辖区法中乡开展“两站两员”培训会,联合劝导员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宣传民警们依托该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一盔一带”主题宣传活动和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讲解、亲手指导等形式,着重对农用车非法载人,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讲解。同时,通过向群众讲解交通事故案例,剖析农村重点交通违法的危害以及造成的严重后果,提醒广大群众摒弃侥幸心理,时刻牢记安全两字,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远离交通事故,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本想免费蹭酒结果“付出”千元8月9日,黎城公安交警大队西井中队民警在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摩托车歪歪扭扭从远处驶来,且驾驶人光着膀子未戴头盔。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驾驶人还未说话就有一股酒气传出,民警当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49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核查,驾驶人刘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据驾驶人交代,朋友说带他去替酒,本来想免费喝一顿,没想到碰到了交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刘某无证、不戴头盔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元的处罚。
通讯员崔俞清
遇查散发酒气被罚懊悔不已8月9日,壶关公安交警大队常平中队执勤民警巡逻至花壶线东崇贤路段时,发现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红色三轮摩托车,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该驾驶人停车配合交警检查。经查,驾驶人牛某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交谈中,执勤民警发现牛某口中有酒气传出,疑似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于是,又对牛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经检测,数值为52mg/ml,达到了酒后驾驶的标准。 民警对牛某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无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元的罚款。受到处罚和教育的牛某对自己心存侥幸的行为懊悔不已。
通讯员李婷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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