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头盔必须要戴张家港公安已经开始

一说到安全头盔,

有的人第一反应就是——

“不戴!不习惯!”

“不戴!发型会乱!”

“不戴!我只骑一条街就到了!麻烦!

近日,苏州市公安局发布

《关于实施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

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切实增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年5月10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全面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积极倡导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二、对于快递、外卖等依赖电动自行车配送的企业、行业,骑手驾驶电动自行车须模范佩戴安全头盔。

三、鼓励保险公司、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等企业,采取免费赠送等惠民方式赠送保险、发放安全头盔等。

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应该积极做出表率,教育组织所属人员驾乘电动自行车自觉模范佩戴安全头盔,形成良好社会风尚。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并遵守管理规定。特此通告。

苏州市公安局年4月30日

张家港同步执行!

注意了!张家港骑电动自行车的注意了!

昨天起!

张家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全市范围内,

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

实施全面管理!

▲港城大道与暨阳路路口,通过交警的教育,市民立刻把放在车上的头盔戴了起来。

▼一名没有戴头盔的外卖小哥也被交警拦了下来,交警对他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

头盔关键时刻能救命!

就在前不久,

在金港镇G国道江海路口,

发生了一起半挂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事故。

民警调取了该路口的监控,显示当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沈某与半挂车驾驶人黄某是同方向行驶,在信号灯绿灯转黄灯闪烁的时候,沈某准备通过路口,与右转弯的半挂车发生了碰撞,所幸其戴着头盔,摔倒在地的时候头部没有受伤。

经诊断,沈某左腿多处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没有生命危险,医药费约3万元。该起事故中,沈某驾驶制动不符合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而黄某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右转弯时,对车辆周围的交通情况未观察清楚,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佩戴安全头盔的原因很简单也很重要——

保护头部,减少伤害。

头盔的帽壳是保护头部的第一道防线,主要用于分散撞击力度。内部的泡沫内层,是第二道防线,主要用于吸收事故中的撞击冲力,减轻事故伤害。帽檐的作用是避免异物飞入骑行者眼睛,同时起到一定遮阳效果。

安全头盔,时刻牢记!

炎炎夏日要到了,

气温也将随之上升。

千万不能为了一时的凉爽,

便把“安全头盔”抛诸脑后。

无论是骑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出行,

请务必务必要佩戴安全头盔!

戴头盔!戴头盔!戴头盔!

素材来源:张家港交警、张家港城事、偶俚张家港

整理编辑:张家港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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