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人注意啦你的驾驶证年底不清零

快到年底啦

最近有不少小伙伴

欢呼雀跃的到

交警部门处理违法

理由就是驾证上的分

马上就要清零了

这种想法是错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

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如果违章罚款未缴清

有些记分还会转移到下一个记分周期

记分周期

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如果您年12月15日拿到的驾驶证,那么您的记分周期是拿证那天起至年12月14日24时止。在记分周期内未达12分,罚款现已交纳的,记分予以消除,尚有罚款未交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并不是每年的1月1日清零!

计算公式:一个记分周期=+12个月

达到12分

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交警部门扣留驾驶证;

★在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参加为期7日的学习;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2次达到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2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计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

★参加学习,并考试合格

★参加道路驾驶技能(科目三)考试。

自动清分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实习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间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

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交警提醒

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END—

▍图文编辑:发现张家港

张小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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