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投资80亿全国百强县第三的张家港又

张家港保税区退港还城PPP项目

项目总投资.69万元

其中

建设投资.89万元

建设期利息.80万元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张家港保税区退港还城PPP项目

资审公告

张家港保税区退港还城PPP项目

江苏省年第三批入库的PPP项目

入库序号为4号

实施方案已获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

现依法进入项目社会资本采购阶段

穗注:序号5的项目,已在年最后一天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授权主体: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政府出资代表:张家港市滨江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个子项目

1.滨江生态提升工程,建设内容包含临江生态提升工程、张家港岸线生态提升工程、巫山港岸线生态提升工程;

2.公园绿地,建设内容包含巫山中央公园、“十字”中央生态区;

3.公共设施,建设内容包含:大宗商品交易中心、长江文化博物馆、综合体育中心、国际小学、会展研发中心、水上配套设施;

4.交通市政设施,建设内容包含:快速路网、次支路网、综合管廊。

项目总投资.69万元

其中

建设投资.89万元

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

其中政府资本金出资比例为20%

为.11万元

建设-运营-移交(BOT)运作方式

第一阶段:引入社会资本方,与滨江投资共同组建PPP项目公司(SPV),并由其负责本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

第二阶段:项目进入运营期后,由项目公司自行或依法委托第三方负责本项目的运营,并通过滨江生态提升区域内服务区租赁、水上娱乐项目、交通工具租赁经营收入;生态公园内环保车经营、服务区租赁、游乐场租赁、半地下商业等相关收入;以及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展位出租、综合体育中心营运收入、国际小学租赁、会展研发中心租赁收入、水上配套设施运营收入、广告收入、停车场经营收入等使用者付费收入及政府方基于绩效考核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覆盖项目全部建设投入、运营维护成本及社会资本方的合理回报。

第三阶段:PPP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的使用权和经营权等相关权利无偿、无抵押移交给张家港政府或其指定的其他机构。

合作范围

四个子项目组团

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管和移交。

合作期限

15年,其中建设期限定为3年

项目回报机制

可行性缺口补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一般资格要求: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1拥有良好的投融资能力,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日,申请人的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有效的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含)或等值外币(以银行授信证明或银行授信额度协议为准);

2.2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

2.3自年1月1日起,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两个投资额均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含)的PPP(包括DBOT、BOT、ROT、BOO等)业绩要求(以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与内容为准),该业绩不包括工业厂房和住宅类;其中一个必须为生态环境类投资项目业绩,该业绩包括河道综合整治、环境综合整治、湿地修复(生态修复)、水生态提升(滨江生态提升)、水环境整治(水生态环境治理),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必须体现以上任意一项内容,否则业绩无效(项目名称如不一致,应包含前述任一项内容的投资类项目)。

3.对申请人的限制

4.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成员各方必须在项目公司参股出资且出资比例不得为零,且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将导致资格预审无法通过:

4.1联合体成员均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4.2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方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及应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但不可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任务;

4.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

4.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4.5联合体各方须满足“1.申请人一般资格要求”中的资格要求,且联合体中牵头方须同时满足“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中的2.2和2.3的要求”,且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须满足“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中的2.1的要求”。

4.6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年最后一天张家港总投资67亿的PPP项目进入采购

沪通铁路张家港站客运枢纽配套设施PPP项目江苏省年第三批入库的PPP项目入库序号为5号实施方案已获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项目实施机构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政府出资代表张家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7个子项目1.张家港市客运枢纽2.科创孵化中心3.综合展览馆4.文化艺术馆5.商务中心6.科创人才公寓7.东三环南段项目总投资额为.91万元项目资本金约为总投资额的20%其中政府资本金出资比例为20%为.38万元项目操作模式:BOT+ROT合作期限为18年其中建设期为4年第一阶段:引入社会资本方,与城投集团共同组建PPP项目公司(SPV),并由其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移交等。第二阶段:项目进入运营期后,由项目公司自行或依法委托第三方负责本项目的运营,并通过科创孵化中心、综合展览馆、文化艺术馆、商务中心、科创人才公寓租赁收入、客运枢纽停车场及广告收入、东三环道路的广告收入等使用者付费收入及政府方基于绩效考核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覆盖项目全部建设投入、运营维护成本及社会资本方的合理回报。第三阶段:项目合作期满后,由PPP项目公司将经审计后确认的项目经营权等权益及项目建设成果按照法定程序和约定条件移交给市交通局或其指定机构。(张家港市及沪通线示意图)

沪通长江大桥

沪通铁路段的跨长江控制性工程

世界首座主跨超千米的公铁两用斜拉桥

年国庆节前已合龙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申请人一般资格要求:略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2.1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承担公路工程施工义务的成员方均须满足)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义务的成员方均须满足)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按联合体协议中承担相同类别施工义务的联合体成员的最低级别资质认定;2.2申请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自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额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的PPP类(含BT、BOT、TOT、ROT等形式)项目业绩;2.3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义务的成员方至少有一方须满足)自年12月1日以来(以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施工总承包类的建筑工程业绩,其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2.4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承担公路工程施工义务的成员方至少有一方须满足)自年12月1日以来(以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项目业绩;2.5申请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须具备良好的融资能力,申请人的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的有效的授信额度不低于25亿元人民币(以银行授信证明或银行授信合同为准)。3、对申请人的限制略4、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5家,联合体各成员各方必须在项目公司参股出资且出资比例不得为零,且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将导致资格预审无法通过:4.1-4.6略

9·20张家港高新区31.68亿元PPP项目签约金茂+中建三局

9月20日下午,张家港高新区产城融合PPP项目签约仪式顺利举行。

张家港市副市长王瑜

中国金茂高级副总裁、上海区域公司总经理陶天海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吴红涛

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杨舍镇党委书记卢懂平,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张雷等出席签约仪式。

王瑜指出,PPP模式作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新型合作关系,已成为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城市功能配套的重要途径。张家港高新区先行先试,规范实施全市首个PPP项目,既顺应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也契合了我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中国金茂、中建三局的强力加盟,必将为我市引入优质城市配套、打造产城融合新标杆注入澎湃动力。希望中国金茂、中建三局与高新区以此次签约为新的起点,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全力将项目打造成PPP模式“高新区样本”。

据悉,此次签约的产城融合PPP项目,总投资概算约31.68亿元,合作期限为15年,主要包括南横套河道综合整治及配套、“一纵一横”主干轴线景观改造提升、沿河景观改造提升、河道水利提升以及体育公园等生态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国际学校及福前蓝领人才公寓二期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建成后将呈现出“一干河与南横套纵横交错、清水走廊与城市建筑融会贯通、创新创业与宜居宜游交相辉映”的产城融合大格局,成为张家港市的生态宜居首选地、城市建设新地标。

(PPP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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