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提醒使用发票查询平台的小伙伴们都
使用发票查询平台的亲们,现在正处在6月所属期发票的勾选和确认期限内(6月28日至7月18日),但是如果企业6月所属期的增值税申报已成功,那么提醒你从申报成功到7月20日之间,不要再进行勾选和确认操作,切记切记!否则将是一件超级麻烦的事~~
如果已经发生了误操作,根据上级发布的方案,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来进行处理:
1、对于误操作当天即发现的,纳税人当天可以采取扫描认证的方式来覆盖原勾选结果。
2、纳税人也可以用开具红字发票的形式,对相关误勾选的发票进行红冲处理,再对换开后的新票进行勾选确认。
3、对于当月月底前发现误操作的,纳税人可以采取补充申报、更正申报的方式进行重新申报,将误勾选确认的发票在当月进行税款抵扣。
4、对本月发现上月征期误操作的,纳税人误勾选的发票可在本月征期内予以抵扣。由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核实后进行手工清卡操作。
5、对误勾选的发票还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号)文件要求,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可以继续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上述的补救方法看明白了吗?为了方便大家处理,小编再对目前大家可能用得着的方法进行详细操作介绍:
1、如是6月误操作的,可在本月征期予以抵扣,方法是将误操作的发票税额加进6月所属期的进项,手工填写各张申报表(盖公章),带至办税服务厅厅窗口申报。
2、如是7月误操作的,因7月已申报成功,所以需采取补充申报、更正申报的方式到办税服务厅窗口进行重新申报,将误勾选确认的发票在当月进行税款抵扣。
如还有不明白的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特服号。
小编还是要再次提醒:在申报成功后至征期结束前不要进行勾选确认操作,以免造成数据属期归集错误从而影响发票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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