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蝉联“全国文化先进市”

    12月18日,文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文化先进单位、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张家港市成功通过全国文化先进单位评选和复查,继1993年首次荣膺后再次蝉联“全国文化先进市”称号。会议宣读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的重要批示,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文化部部长、党组书记蔡武在会上作重要讲话。98个“全国文化先进单位”、150个“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252名“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6名“全国文化系统劳动模范”受到表彰。    

张家港风光

    浙江省龙泉市、江西省新 干县、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县,广东佛山市南海区文体旅游局、河南省平顶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甘肃秦腔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我局局长陈世海、河北省唐山市群众艺术馆郭新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合奇县新农村数字电影管理站徐健康分别代表受到表彰的全国文化先进单位、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作了大会经验交流发言。    

   据悉,全国文化先进单位(全国文化先进县、市、区)实行动态管理,每5年复查一次。“三先”表彰是文化系统最高政府表彰,每五年一届。本次活动集中表彰了五年来文化战线上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对文化建设起到了有力的导向性、示范性和激励性作用。    近年来,我市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宗旨,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增加文化选择、激发文化创造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各项工作在原有高平台上不断实现新突破,在苏州、江苏乃至全国同级保持领先水平。2011年至今,成功创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中国曲艺之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戏曲、山歌、书画)、中国小戏小品之乡、全国版权示范创建城市、首批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首批江苏省“书香城市”等,荣获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全民阅读先进单位、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全国文化市场重大案件办案单位、全省新闻出版(版权)“法治建设推进年”先进单位、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先进单位等荣誉。我市将文化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不断强化政策保障,优化文化建设发展环境;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在全国县域率先探索建立县域公共文化服务协同创新机制和文化馆总分馆体系,发布全国首个“书香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全面提升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同时,还加快推进城乡文化设施建设,全市人均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0.4平方米,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全面完善;抓好队伍建设,文化艺术创作生产空前繁荣,在国内、省内等多项重大评选、赛事中连创佳绩,获奖数量频居全国、全省县(市、区)首位;文化遗产保护实现重大突破,新增三处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和两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严格规范;文化产业发展创响品牌特色。     接下来,我市将以此次蝉联“全国文化先进市”为新契机,进一步深化“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推进“书香城市”建设,加快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信息化建设。同时,积极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基层文化辅导和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繁荣地方特色文化,提升文艺生产水平,放大文化遗产品牌效应,严格文化市场监管,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壮大,实施版权兴业工程,努力推进张家港市文化事业发展再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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