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苏州市劳动模范候选人的公示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年苏州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实现评选过程让群众参与、评选结果让群众认可,现将年苏州市劳动模范候选人及备选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4月9日至4月15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4月15日17时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苏州市劳动模范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提倡实名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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