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劳动监察大队招聘驾驶员
张家港市劳动监察大队因工作需要面向本市开展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人数
开考比例
学历
专业
其他
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
01
1
1:5
大专及以上
不限
有丰富驾驶经验
二、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无重大交通事故及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负责监察执法车辆日常工作,有较强责任心,有一定驾驶经验,车技熟练,能适应经常性加班等情况。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企事业的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考人员须符合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在张家港人才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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