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第一中学年新生登记入学通
根据《年张家港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现将我校年初一新生入学工作情况通告如下:
一、入学对象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或在张家港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
2.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辖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
注:年满16周岁(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已接受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学申请。
二、施教区认定
根据《义务教育法》“相对就近、免试入学”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实行以居住地为主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取得的产权证时限为年6月30日前),是确定其在何施教区入学的主要依据(各校可汇总房产信息后到市房管部门验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认定的具体细则如下:
1.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学生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4.本市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本人及父母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长期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住宅是其唯一居住地的,按照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原则,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为学生施教区认定的依据。
5.本市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并为唯一居住地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原则上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的依据。
6.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监护人在施教区无合法固定住所,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凭相关证明在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入学: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孤儿。
7.父母双方或一方为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属苏政联〔〕9号、民发〔〕号、苏公通〔〕号文件规定的照顾对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我市引进人才(属张人才办〔〕3号、张委发〔〕34号、张委发〔〕93号、张人才办〔〕3号文件规定的照顾对象),父母双方或一方属于民族政策照顾对象(由市民宗局与教育局共同认定)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8.新市民夫妻一方户口为我市户口的(含集体户口),其子女入读公办小学、初中,享受本市户籍居民待遇。新市民或其所申请入学的子女在我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以其合法固定住所确定施教区;新市民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不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9.具有本市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学生,由市教育局或镇(区)根据其实际居住地情况及相关学校学位数等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10.因城镇建设、地块改造等原因拆迁,虽人已迁新居,但户口由于客观原因尚未迁移的,施教区的确定以新居住地为准;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虽尚未交付,确定其施教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市区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安排,农村由镇(区)统筹安排。
11.对监护人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个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三、验证材料
1.《初一新生入学验证通知单》(由就读小学发给学生)
2.《级新生登记审核表》(由就读小学发给学生,在家提前填写好,验证时上交)
3.户口簿(原件)
4.产权证(原件)
5.小学毕业证书(原件)
6.《小学生素质发展情况报告册》(原件)
7.以户口或三代入学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学生本人及父母在本市内无房产证明。(证明由不动产中心出具)。
8.若学生户口和房产产权人(含共有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还需要提供证明房产产权人与学生之间关系的材料,如监护人结婚证或学生出生证明(原件)等。
四、验证方法:
1.验证时间:7月1日上午8:00~11:30
2.验证地点:市一中报告厅
3.验证流程:
(1)到校后,在报告厅门口领取验证顺序号按序验证。需要提供的证件有:①《初一新生验证通知单》②户口簿③产权证④小学毕业证书⑤《小学素质发展报告册》⑥级新生登记审核表⑦无房产证明(拟以户口或三代入学)。
(2)未收到《初一新生验证通知单》的,但属于我校施教区的本地或在外地读小学的毕业生,由监护人和学生一起参加验证,需带资料为:户口簿、产权证、出生证明、结婚证、小学毕业证书、《小学素质发展报告册》。在外地读小学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小学学籍卡(含全国学籍号)。
(3)验证通过后,请保管好学校发放的《张家港市第一中学入学通知书》等材料,开学时需凭此通知书报名。
五、特别提示
请家长领到《张家港市第一中学验证通知单》后,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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